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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中小学入学、转学、升学政策相关规定
一、 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中小学生入学均应取得相应的学籍,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均要注册备案,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高中学籍由县教育局代管,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
二、 转学
凡在校学生不得任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的学生,经转入学校同意并开出接收兵证后,再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开出转学证书,学生持转学证到县教育局审核并加盖公章。高中跨县、市、省转学的持转学证到市教育局审核、加盖公章。
转入的学生要持转学证、学生手册、家长调动工作的调令、户口本(复印件)先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在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接受学生,由校长决定。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学的学生,也不得接受没有办理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和各类技校在籍学生转学;重点高中原则上不得接收非重点高中学生转学。
三、 升学
小学生读完六年级直接升如七年级(初中阶段)学习,不需进行升学考试,读完九年级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生可以升入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等学校继续学习。
四、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1、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2、考试组织与管理。中考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市、县教育局与学校共同组考、评卷。
3、考试科目与时间
九年级: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体育
八年级:地理、生物
文化学科考试在每年6月18日~20日进行,体育术科测试在每年5月中下旬进行。
4、考试形式
A、闭卷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B、开卷考试:地理、生物、政治、历史
C、听力测试:英语(部分)
D、现场测试:体育
5、考试时量与分值
A、考试时量:语文150分钟,数学、英语各120分钟,政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各90分钟。
B、试卷满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政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各100分。
C、学生考试结果呈现方式:分A、B、C、D四个等级。条件不成熟的地方,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可暂以分数形式呈现,但其他学科考试结果必须以等级形式呈现。
D、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现场测试,测试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
6、考试等级标准
考试等级标准及各等级人数(比例)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比例等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A、B、C、D等分别占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的20%、40%、30%、10%。
7、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保送生政策(石门一中)
A、保送指标: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应将公费招生计划的10%以上,按初级中学毕业生总人数和办学水平分配到校。
B、保送资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A等;体育测试成绩为A等;平时文化成绩优秀;在本校读满一学年以上。
C、保送程序:安排在中考前(6月上旬完成)。符合报送生条件的学生,先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向毕业学校提出文字申请(由招生学校提供申请表),毕业学校根据报送生条件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对象并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再由招生学校考察、预录后将申请表和预录名册报教育局审批,最后由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D、其他:保送生仍需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不作为高中录取依据,仅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初中学校保送生质量的依据。
五、特殊教育
津市市聋哑学校,位于津市城区西北,东临洞庭,南依澧水,北接荆沙.校园整洁典雅,典雅幽静清香,是湘西北残疾儿童学习、生活的理想乐园.如有学生需要特殊教育,可与该校联系。
学校名称:津市市聋哑学校 校长:王焕元 电话:4225803
学校现有年级设置及在校学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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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班数 |
人数 |
其中石门籍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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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 |
17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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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 |
32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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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1 |
1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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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1 |
1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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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2 |
3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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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2 |
2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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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1 |
23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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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1 |
1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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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1 |
1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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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 |
195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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