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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石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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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石教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5 16:21:46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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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石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石教通〔2008〕20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石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石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石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今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为认真贯彻《石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石门县安全生产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安〔2008〕7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学校安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遏制和防范事故发生,确保此次活动有效实施,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4月底至7月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督查行动”,强化安全工作监督管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排查、治理和消除全县所有学校的安全隐患。
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确保今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全县学校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活动领导小组,鲍传新同志任组长,覃国安、马传龙、陈集章、江世辉、龚建华为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和办公室、法制股、教育股、计财股、体卫艺办、勤管办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负责本次学校安全专项督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法制股,副局长马传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集章、江世辉、龚建华为副主任,易继刚、刘安清、白庶龙、伍本昂、唐传宽、刘吉军、谢红平、文书渫、郭党生、向鹏飞、覃佐盛为成员,法制股负责本次督查活动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校长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
四、督查形式及方法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对本辖区和本单位的建筑物、食品卫生、交通、消防等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督查组将对各单位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消号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要确保“百日督查行动”深入全县各个学校,不留死角。
教育局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县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一是采取深入现场、查看实情、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记录和资料。二是对有关重、难点问题组织座谈交流、商讨对策。三是总结经验、积极推广,进一步增强督查工作实效。
五、工作要求及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百日督查行动”摆在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级各类学校校长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
2、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全县各学校要本着对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督查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对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组织部署不周密,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将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将督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因督查不扎实、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突出重点、深入扎实。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督查工作的重点部位,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不仅要查找隐患,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更要强化学校安全责任,督促认真自查自改。真正解决重大问题,完善措施,增强实效。
4、改进方法、务求实效。督查工作要注重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在确保督查工作成效上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对严重危及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确保整顿到位;二是对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必须现场整改到位;三是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跟踪监管到位;四是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沟通督促到位。
5、认真做好督查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各单位要将督查、排查、整改的情况及时形成文字材料,整理建档,以备检查。
文件下载:石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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